為扎實推進貴港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,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主線,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創(chuàng)建內涵,提升民族團結進步創(chuàng)建品牌效應和社會認知,營造全民關注、全民參與、全民創(chuàng)建的濃厚氛圍,即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貴港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識(Logo),F(xiàn)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內容
貴港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識(Logo)
二、征集時間
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
三、征集范圍
面向全社會各界人士
四、創(chuàng)作原則
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主線,緊扣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、共同繁榮發(fā)展的時代主題;突出“中華民族一家親,同心共筑中國夢”的總目標,遵循各民族平等、團結、互助、和諧的根本宗旨;突出“和為貴、誠為本、干為先”的貴港精神,體現(xiàn)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的生動局面;突出貴港荷城元素,展現(xiàn)各民族廣泛交往、全面交流、深度交融的良好風貌。
五、創(chuàng)作要求
(一)主題鮮明,寓意貼切,創(chuàng)意獨特,健康向上,形式端正莊重,圖案清晰流暢,色彩搭配適宜,結構簡潔明快,具有強烈的時代感和視覺沖擊力,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。
(二)作品應為圖案或文字的結合體,使用彩色設計,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主線,融合民族團結進步要素和貴港文化精神特質,符合大眾審美和認知要求,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和感染力,利于明確標示,便于識別記憶,宜于宣傳推廣。
(三)適用于平面、立體、電子媒介等傳播使用和再創(chuàng)作要求,滿足各種材質制作需求,適合社會工作者佩戴,適合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場所長期懸掛,適合在開展各類社會工作服務和活動中印制使用。
六、創(chuàng)作申明
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(guī);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、宗教歧視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;作品應為原創(chuàng)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(fā)表,不屬于公開作品;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或其他權利;侵權作品一經發(fā)現(xiàn)將被取消資格,所有法律責任由應征者本人承擔;應征者有義務根據征集方提出的意見,修改和完善應征稿件;作品一經采用,其著作權和使用權歸征集方所有,征集方有權決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方式,應征者不得再將其作為其他用途。
七、評選獎勵
本次征集活動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由貴港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作品進行評選,確定最終入選作品并公示。
(一)獎勵方式:一等獎1名,設計費3000元;二等獎1名,設計費1000元;三等獎1名,設計費800元。以上獎項均頒發(fā)證書。
(二)公示時間及方式:征集活動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,通過貴港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(http://www.gxgg.gov.cn)和“貴港民族宗教委”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。
八、投稿事項
(一)提交應征作品的電子版本,作品格式為JPG和PSD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文件不小于5MB。每位應征者提交的應征作品不超過2件,應征作品及有關資料概不退還,自留底稿。
(二)提交“貴港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識(Logo)征集信息表”,填寫應征者的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、單位名稱、通訊地址、聯(lián)系電話、電子郵箱,附上設計Logo及300字以內的應征作品創(chuàng)意構思文字說明。
(三)在規(guī)定的征集時間內將作品及征集信息表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:ggscjb@163.com,標題注明“應征者姓名—貴港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標識(Logo)征集作品”,作品寄送時間以電子郵箱收件時間為準。
未盡事宜,請與貴港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(lián)系,聯(lián)系人:陸健雁,聯(lián)系電話:0775-4568638。
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貴港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。
附件:貴港市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標識(Logo)征集信息表
貴港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
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2年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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